常州市開出提前復工企業(yè)負責人首例處罰 |
| 時間:2020-02-06 20:31:57 來源:生活連線 作者:陽湖網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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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《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企業(yè)復工工作的通知》正式出臺,通知中要求除涉及保障公共事業(yè)運行必需、疫情防控必需、群眾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(yè)外,其余各類企業(yè)不得早于2月9日24時前復工。但即便如此,還是有人以身試險,來看報道。 2月2日下午,金壇公安分局薛埠派出所所民警在巡邏時發(fā)現,一家公司違規(guī)復工。之后,民警找到了該公司的負責人華某,42歲,無錫人,據交代,兩天前該公司就已經復工。之后,警方根據相關的政策規(guī)定,對華某進行了治安處罰。而這也是我市對提前復工企業(yè)負責人開出的首例處罰。 站北派出所民警
吳振:有特殊原因需提前復工的企業(yè),必須提出書面申請,并經生產經營所在地轄市、區(qū)人民政府或常州經開區(qū)管委會現場審核通過后報常州市人民政府同意,方可提前復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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